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

20071001:自我英雄主義與團體榮譽

我很感謝國小與國中時所受的教育。.

國小時,我班上是學業成績與運動成績都是年級第一名的班級(雖然只有五個班),也因班上厲害的角色太多,我從沒什麼機會參加體育競賽(除了大隊接力外),直到小四,老師規定每個同學只能參加一項比賽,結果我總算有機會去參加六十公尺比賽了,那是我第一次得到體育方面的獎狀(第四名)。

小六時,老師讓班上每個同學都要練習跳高,結果我竟越過海綿墊,直接摔在遠處的地上,神奇的是完全沒事,然後老師就讓我試試看去參加跳遠,沒想到一跳竟然也得名了(3.99m)。後來也從那時開始加入學校的球隊。

國中時,印象中只要有比賽,學校常辦很多全校性的的競賽,讓每位同學都有比賽機會(像是全校不分年級同時間一起舉辦字音字形比賽、查英文單字比賽、數學競賽等等),除了挑戰同年級的外,還可以挑戰高年級的學長姐。

看電視節目時,我對日本體育課的跳馬活動與領畢業證書的儀式一直很羨慕,覺得那是種對個人教育的尊重行為。當老師喊名字時,大聲舉手喊『有』,然後每個人都有機會嘗試練習跳馬,而畢業時也是一個一個上台領畢業證書,不像我們都是派一個代表領取而已(除了當代表者有感覺外,其他學生應該沒什麼感覺。)

上週六補課時去代了一節體育課,今天該班導師跟我說,孩子在聯絡簿裡反應很熱烈,覺得很棒,因為每個人都能有機會上場踢球並參與。是啊!因為我自己小時候有那種美好的回憶,所以我希望也給學生有相同的機會去嘗試看看,或許也能找到自己的天空。

我看過太多足壘球比賽,都被班上那些不見得能力好卻「強勢」的同學給操控了,自己也沒多厲害卻說話很大聲,觀念不好自我意識又強,卻一直指揮別人,實在失去比賽的意義了。原本該是團結合作,一起努力的活動,搞到最後往往四分五裂,甚至跟別班起衝突。

所以,我會覺得該讓每個學生都有機會上場才是最主要的目的。場上的同學不管能力多好,只要太過自我,或是態度欠佳,就該立即被換下來,失去上場的資格,就算輸了比賽,也要輸得讓班上覺得愉快舒服,而非因為少數人破壞的班級的氣氛,就算拿了第一名又如何?比賽過後呢?這些同學難道可以一直當英雄嗎?只不過是自我的英雄主義作祟罷了。

我從小到現在參加過許多的比賽,看了太多只會出一張嘴的人,與其多說,不如多充實自己的實力,用實力來說服別人還比較實際。而如今,每每看到這樣的學生都會讓我覺得寧願輸掉比賽,也要讓他坐板凳。起碼,他不上場,比賽氣氛會好一點,也比較不會跟對手有所衝突與摩擦。

我明白那種想成為眾所矚目焦點的心態,但一旦過份沈浸在如此的觀念下,對於團體榮譽只有傷害,不會有所幫助。想想看,不久之後,教室後面那面得名的錦旗上,有誰還會記得你當初多厲害嗎?

再厲害的職棒明星或職籃明星,一旦光輝歲月一過,人們還是會逐漸遺忘的。

少說點話,用實力來證明自己能對團體有所助益是比較實際的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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