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事情是分內事?
光是老師要上班八小時的事情就可以引起報紙、媒體大篇幅的討論,最後總是回歸到「良心」。
那什麼事情需要管,什麼事情可以不用管?
算一算,我從教書以來都是「超時工作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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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小錯,如果要管,最簡單的方式應該是依照規定記過處分就好。
多說,你們不見得願意聽。說多了,還被嫌嘮叨。
前幾天,當國三在進行十二年國教分數模擬時,我看到一位學生拿著自己的成績表,驚訝的看到自己上面有被記了一支嘉獎,事由寫著:「行為表現足為學生楷模,記嘉獎一次」。然後,他大聲地跟旁邊的同學炫耀:「你看,我這樣也可以被記嘉獎耶!」
那種輕蔑的態度,讓我覺得很難過。如果當初記他嘉獎的老師要是看到這畫面,不知道是否會後悔?
常常,我們總是希望多給學生機會,多給學生正向鼓勵,但卻常會傷了自己。
ex:某生嗆了老師,老師覺得該給學生再一次的機會,所以就選擇原諒,結果該生四處宣傳:「你看,老師也不敢對我怎樣?只會恐嚇而已。」
ex:某生作業老是缺交,老師給予寬限並給予補交,結果該生向同學炫耀:「你們很笨吧!就算缺交也不會怎樣?」
ex:......
太多太多時候,總是讓人覺得「機會該是給懂得尊重的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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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時的安親班老師還會幫忙注意孩子在學校的功課完成了沒有,所以家長們都不太需要擔心學校功課。
國中的補習班不會去注意孩子的校內功課,結果多數學生就在學校與補習班的功課裡趕來趕去,抄來抄去。
有家長,會要求孩子先把學校功課完成後,有進一步的需要再去補習。
有家長,則是要求學校老師不要出功課,補習比較重要。
有家長,根本不知道孩子校內功課完成沒有,也不知道孩子去補習班在做些什麼。
有家長,連自己的孩子念哪一班?座號幾號?導師是誰?都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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